今日,周杰的“撞车门”时间一直沸沸扬扬,一直在银屏上保持良好形象的周杰也被推上风口浪尖。具有关媒体报道,昨天周杰的两名代理律师已提出复核,认为周杰在这起事故中只能算次要责任人,且不能被认定为“逃逸”,认为此责任认定事实不清,相关认定有失公允,特别是其中的一些说法,给公众造成了些误解。
对于交管局认定的“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周杰酒后驾车。”周杰的律师表明应该做出“排除周杰酒后驾车”的认定。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无法显示周杰又饮酒。
对于交管认定的“事发后,周杰虽报警,但未履行保护现场、在现场等候处理的法定义务,弃车离开现场,属弃车逃逸行为。”律师也表示周杰不构成逃逸,认定逃逸与相关法规严重不符。因为现场监控录像可证明,报警之后,周杰在现场等候近20分钟,直到救护车到达才离开。弃车,是因为车已撞坏不能开了,只能留在现场。
但是对于之后周杰为什么失踪12小时,为何没有及时看望重伤者都没有做出任何回应。